银行13种不良资产风险防范要点及不良资产包投资必读:风控五要素、转让潜规则、定价知识
近年来,受国内经济下行影响,企业普遍经营困难,使得银行授信风险增加,不良贷款增多,资产损失严重。不良资产是银行家心中的“痛”。如何堵截和化解风险损失是银行各级人员的重要课题。银行经营的不仅是货币,更是风险。最易使银行遭受重大损失的风险,就是以贷款为主的各类授信业务。
多年来,我国银行业对于贷款管理要求做到“三查”,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而现在随着银行的业务发展、规模扩大、品种增多、管理细化,可进一步将授信风险管理细分为六个阶段,即授信调查、授信审查、授信审批、授信放款、授后管理、授信回收。每位员工都是银行机器的螺丝钉。授信风险管理的六个阶段,就如同生产流水线上的六个环节、六道工序、六道防线。每个岗位上的员工都要做到人人有责、个个把关,遵章办事、按规操作,确保业务没有问题,不把风险隐患传给下道工序,最终才能生产出保质保量的产品,才能安全收回贷款本息。
每道环节防控风险的工作重点有所不同:授信调查人员要搞清客户情况的真实性,授信审查审批人员要研判授信的安全性,授信放款人员要严把材料的合规性,授后管理人员要注重风险苗头的预警性,授信回收人员要掌握化解风险的能动性。各尽所能,各尽其职。
银行授信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作为银行员工,在办理授信业务过程中,尤其应该注意操作风险的防范。
根据对近年来银行不良资产形成原因的总结,本文提示银行员工在授信业务操作过程中,尤应注意防范以下13种风险,即借款人风险、借款用途风险、还款来源风险、授信条件风险、担保人风险、抵押风险、质押风险、虚假资料风险、财务风险、放款风险、他行授信风险、本行授信风险、专项业务风险。
第一,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个人风险。包括有重大健康隐患、重病已不能正常工作、非正常死亡、突然失踪和无法联系、涉及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及司法机关传唤拘留逮捕判刑、涉及民事纠纷诉讼、被纪检部门约谈、协助调查、双规(国企员工干部)、有刑事犯罪、行政处罚、诉讼未履行等违法违纪记录、本人与家人或朋友圈内存在吸毒等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有频繁到澳门等赌场进出境的记录、媒体披露负面报道或社会传闻有不良行为、存在炒股、期货等高风险投机行为、参与(或曾经参与)民间高息借贷活动、仍有拖欠民间大额个人债务、个人征信系统中有(或曾有)不良贷款记录、个人信用卡有违约记录、对他人发生过欺诈行为、无法确认是否为企业实际控制人、非正常原因向他人转让(或拟转让)股权、非正常原因离开原企业或现企业的重要职务、频繁跳槽、常换手机号、没有座机号等异常情况、企业情况只有老板一人清楚,其他人都说不清楚、家庭内存在重大纠纷(婚姻、财产等)、本人或配偶已经(或正在)办理移民、本人已经(或将)办理退休、个人账户频繁出现异常大额进出款项、远超本人收入来源的奢侈高消费等。
第二,管理层风险。包括高管人员或董事会成员异常变动、管理层出现严重分歧或分裂、股东结构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处于股权重大变化期间、主要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不利变化、经营理念和决策混乱、经营不熟悉的业务或在不熟悉的地区开展业务、企业将进行兼并或重组、债务人借改制之机逃避银行债务。
第三,生产环境差和开工率不足。包括营业证照不齐备、厂区环境脏乱差、劳动纪律松散、生产厂区冷清、设备陈旧落后、车间设备开工不足甚至停产、上班工人和职员稀少、工作精神状态不饱满、对企业好坏漠不关心、用电量减少(下降20%)、用水量减少(下降20%)、内部管理制度混乱、发生重大内部案件。
第四,违法违规风险。包括触犯国家刑法、违反国家各项管理规定、非法集资、被司法机关查封银行账户或冻结资产、被新闻媒介披露不良行为、被监管部门或金融机构曝光信誉不良、被吊销证照(如营业执照、专营权、许可证、贷款证等)、被勒令停产整顿、被发现采取欺诈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等。
第五,企业经营风险。包括行业风险、两高一剩行业风险、产品质量风险、账户冻结风险、企业账户被查询、企业账户被冻结、生产成本大幅上升(20%)、产品销售大幅减少(20%)、库存货物问题、企业财务风险、替人担保风险、负面信用信息、资金紧张风险、员工管理出问题。
授信条件风险主要包括金额超过或低于企业合理需求、期限超过或少于企业合理需求、利率不符合本行利率政策、担保条件不可接受等情况。
资信风险,包括担保人资信不可接受(请比照借款人风险)、超过能力过度担保、属于高风险的“担保圈”行为、担保人经营财务恶化失去担保能力、担保人在社会上有负面消息、担保人在央行征信系统出现不良记录、担保人内部矛盾严重等。
合规风险,包括违反规定的关联方担保、担保行为不符合公司章程、担保金额超过银行授信额度、担保人与借款人违规互保、企业高管不愿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企业借款)、配偶不愿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个人借款)等。
资料风险,包括无效担保决议、无效担保签章、借款合同变更而担保合同未做相应变更、股东结构变化而未及时出具新股东担保决议等。
担保公司风险,包括担保总余额与净资产的比率超出监管规定、套取和挪用银行资金、发生多次赔付、发生赔付纠纷等。
法律风险。抵押物违反法律法规不可接受;抵押物存在司法查封拍卖风险;抵押物权属不明、存在法律纠纷、存在其他权利人等。
抵押物风险。抵押物已出售、抵押物已出租、抵押房产存在长期租约、抵押物名称不符、抵押物面积有误、抵押物范围不明确、抵押物难以处置变现、土地未缴纳出让金等。
抵押条件风险。抵押率不符合本行规定、抵押期限未覆盖授信期限、抵押条款对本行不利、抵押顺位对本行不利、抵押物保险单过期等。
操作风险。抵押登记的内容有误、抵押程序不符合银行规定、抵押手续不完备、房产与土地未同时办理抵押、抵押档案缺失或丢失等。
保管不善风险。抵押物状态发生变化、抵押物出现损毁、抵押物遭受哄抢、抵押物价值大幅下降(超过10%)、抵押物被抵押人擅自处置等。
评估风险。评估公司资质不符合本行要求、抵押物价值明显高估、虚假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过期等。
存款质押风险。伪造的质押凭证和资料、变造的质押凭证和资料、泛亚电竞平台虚假的签字盖章、存款人不知存款被人质押、质押资金来源不合规、质押金额不足覆盖授信本息、质押期限与授信期限不匹配等。
存货质押风险。存货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不符银行要求、存货的权属不明确、存货品质以假充真、存货品质以次充好、存货价格明显高估、质押价格未按“购买价和市场价孰低”原则确定、存货重复质押、监管方资质不符合本行要求、监管方内部管理混乱(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货物未分堆码放、货物标识不明、存货保险单存在问题等。
应收账款质押风险。未制定专户管理办法、未设立专用收款账户、应收账款权属不明、应收账款被重复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手续不全、资金未按时足额入账、资金被擅自挪用、有司法机构查冻扣风险等。
保单质押风险。保险单受益人未指定为银行、保险单金额未覆盖授信本息、保险单期限未覆盖授信期限、保险单内容与借款合同内容不匹配、赔付条款苛刻、保费尚未缴足、保险单尚未生效等。
无效经济合同风险。疑似伪造的合同、疑似变造的合同、重复使用的合同、尚未生效的合同、过期失效的合同、对银行有不当限制条款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名称等有问题、合同金额有过大或过小问题、合同价格有问题、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有问题、合同签署日期有问题、合同其他条款存在问题等。
无效借款决议风险。疑似伪造变造的借款决议、签字人员不符合企业规定、签字人数不符合企业规定等。
无效担保决议风险。疑似伪造变造的担保决议、决议未经董事会同意、决议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股东会)的表决人无效、表决同意的票数不足、对表决事项的授权书不明确、决议上的签字人未获授权、表决决议过期失效、签字人签错位置、决议公证书表述不明确等。
无效签字风险。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上缺漏签字人签字、他人假冒签字人签字、他人代替签字人签字、无权签字人签字、签字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等。
无效授权书风险。未获授权的授权书、超出权限的授权书、授权事项不明确的授权书、已经过期失效的授权书、难以核实真假的授权书等。
无效发票风险。客户提供不出银行要求的发票、发票的区位码有问题、发票的流水号有问题、重复使用的发票、已经作废的发票、向税务机关查询不到的发票、与常理不符的大金额发票、复印件模糊不清难以辨别的发票等。
无效印鉴风险。印鉴未在公安部门备案、印鉴未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印鉴与公安工商备案的印鉴不符、借款合同等文件上的印鉴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发现客户在使用多套公章、已注销的公章、已失效的人名章、现企业更名后仍使用旧公章、伪造印鉴、变造印鉴等。
第一,财务管理风险。财务制度不健全或管理混乱、不能及时或拒绝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对外提供多套报表、提供虚假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是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
第二,财务报表中问题。在实际操作中需特别关注财务报表中的异动,主要包括:
流动性下降。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下降、固定资产以外的非流动性资产增加、流动比率较年初大幅下降、速动比率较年初大幅下降等。泛亚电竞平台
应收账款难收。应收账款周转期延长、应收账款金额或比例增加、应收账款增幅超过销售收入增幅、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过高、应收账款逾期账户过于集中等。
债务过大。短期债务异常增加、长期债务大量增加等。投资过多。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占净资产比重过高、挤占挪用流动资金搞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比上期明显增加但无重大资金来源等。
销售下降。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虽销售量上升但利润率下降、销售量利润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比上年同期下降较多等。
现金流异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大幅下降、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变化过大、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变化过大等。
其他问题。相对于销售额及销售利润而言总资产增长过快、相对于销售而言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增长过快、银行存款余额和结算量不断下降、未交税金比上期明显增加且无正当理由等。
政府平台风险。行政区划发生变更、管理部门和人员变更、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变更、借款建设的项目规模过大、银行资金使用方向不明、贷款资金用途无法监控、发现资金被挪用、担保条件变差、原定的还款条件无法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出现问题等。
房地产开发贷风险。开发商过多拿地和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的五证不齐全、建设工程资金紧张、销售进度不理想、销售款回笼不及时、还款资金被挪用、出现司法纠纷等。
钢铁金融风险。生产商未将货物发到银行指定的仓库、经销商货管出问题(详见存货质押风险)、经销商未将销售货款按时足额划入监管账户、经销商挪用资金、监管方账账不符和账实不符、监管方未经银行同意擅自放货、质押钢材被司法查封、还款资金不落实等。
汽车金融风险。经销商以虚假资料骗取银行授信、汽车合格证未按时提交银行保管、超出授信额度开票、汽车销售出现困难、经销商隐瞒银行私下售车、库存车辆短缺、开票保证金账户存在管理问题、汽车销售回款入账不及时、汽车保险单存在问题、陷入民间高利贷、为他人担保出现问题、财产被法院查封、经营失败倒闭等。
贸易融资风险。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可疑、借款人与贸易不相关、授信品种与银行审批要求不相符、担保条件不落实、销售量比往年下降、商品库存大量积压、商品质量出现问题、发生贸易纠纷、涉及司法纠纷、销售回款困难、因汇率波动发生损失、挪用银行资金、短款长用、投资失败、不能提供银行要求的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等。
票据开票风险。开票申请人出现问题、开票担保人出现问题、虚假的贸易背景、虚假的交易合同、关联方联手开票套取银行资金、开票用途不符合银行规定、开票金额有问题、开票日期有问题、开票保证金来源有问题等。
票据贴现风险。发票与购销合同不符合、发票重复使用、伪造变造发票、发票印鉴等资料模糊不清、出票行告知接到过多次查询、出票行告知是“以大带小”开票等。
另外,在实际授信中,银行还需注意借款企业的借款用途、还款来源、他行授信以及本行授信与放款风险等。因篇幅所限,本文只是列出了授信业务操作中的主要风险点,而对于这些风险应如何识别与防范,则是银行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需要花更多时间精力,下更大功夫去研究解决的问题。
注:孙建林 中信银行总行原信贷管理部总经理;本文摘自作者新著《授信操作风险防范——近年案例解析》,企业管理出版社。
银行出售不良资产,一般以打包的形式转让,里面往往存在着一部分“老包”、“坏包”。投资者在收购时,若无法甄别良莠,一旦买进高风险、低收益的资产包,弄不好就会“竹篮打水一场空”,甚至赔得血本无归。因此在收购不良资产包时,应根据资产包尽调结果,综合分析、判断资产包风险、价值及未来的收益等各个方面,才能最大限度避免使不良资产投资成为一场高风险的“赌石”游戏。
资产能否快速变现,实现资金回笼,是首要考量要素。同时,项目组人员应兼顾到资产后期处置的成本,包括税费、人力成本以及处置过程中所可能发生的评估、拍卖等各项费用。
尽调过程中,项目组人员应积极关注单户债权的抵押率,并时刻注意抵押物市场价值波动。必要时,项目组人员应定期对抵押物的价值进行市场调查。如:以房屋为抵押的,应走访抵押物周边同类型的房屋,了解其市场均价。
抵押物系资产包内核心价值所在,也是处置资产过程中实现债权的最终保障。因此抵押物能否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流程、抵押物所在地的特殊规定均是应掌握并作为可行性分析的依据。
项目组人员应对未来可能的资产处置方式做出合理的预判与规划,例如探讨与债务人(保证人)协商折价清偿、资产包拆分转让的可能性等。
同时,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处置方式的适用及处置时资产变现的价值。
在不得不以诉讼、执行等方式处置资产时,债务人(保证人)、抵押物所在地的司法环境将直接影响到资产处置的结果和债权的实现。
作为银行不良资产包的业余买家,李智楠(化名)长期游走在银行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之间,大多数情况下,他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手中购买这些不良资产,偶尔,也会从银行直接收购单宗债权。
由于经济实力受限,李智楠以处置单笔债权为主,不敢贸然承接批量债权,而这更是加大了清收处置的不确定性。
2015年以来,随着银行不良贷款的持续增长,不良资产处置一时间成为热门话题,从事不良资产处置的行业主体也在增加,尤其是随着“互联网+”工具的应用,各路资本跃跃欲试,以期分享这个所谓的“高收益行业”。
“其实,这个行业并没有外面说的那么热,实际上是外热内冷。”李智楠说,多年来的处置经历令他感知人间冷暖,有赚过钵满盆满,也亏过一塌糊涂。
进入8月,上市银行迎来半年报密集发布期,此前,根据银监会初步统计数据,截至6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81%;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准备金3.47万亿元,同比增长16.1%,拨备覆盖率161.3%;主要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13.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7%。
银行业主要通过清收、重组和核销等途径来处置不良资产,其中,自主核销和打包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进而核销存在差别,“自主核销可以用账销案存的方式管理,银行依旧保有未来继续清收的权利,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银行在核销后依旧会继续查找债务人可执行的财产线索,而打包出售后,银行已经不再保有债权债务关系,回收来的款项无法覆盖的那部分损失直接账销案销。”一位银行资产保全人士解释说。
从“四大”手中批量收购银行不良资产的业内人士蔡高韵(化名)对本报记者透露,银行不良资产包全年平均价格在3毛左右,最高的价格在8毛左右,有些新包低至1毛,而老包的价格最多在3分附近。而所谓的3毛、3分,是业内的通行叫法,也就是1元钱的债权所对应的价格,3毛也就是3折,3分是0.3折。
2015年以来,随着银行不良贷款的持续增长,不良资产处置一时间成为热门话题,从事不良资产处置的行业主体也在增加,尤其是随着“互联网+”工具的应用,各路资本跃跃欲试。
“相比前几年,现在我们买资产包反而更加谨慎了,”从事不良资产处置行业的广东衍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方伟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据他介绍,今年的不良资产处置行业有个特点,即资产包的价格水涨船高,“因为太多人冲入这个行业,且对不良资产处置一知半解,只是拼命炒价,导致资产包的价格越来越高,另外,在经济下行阶段,资产的价格处于下行通道,两端挤压,导致中间的收益日趋薄弱。
“所以,我们现在拿包非常谨慎,几乎每天都有人打电话给我,问要不要资产包,这些人或多或少都有些关系或门路,要么和他们合作共同处置资产包,要么他们有这个资产包中的部分线索协助我们购买资产包,但要收部分服务费,价格不等。”方伟忠说。
方伟忠认为,在如今的市场上,做中介的人多,买回来倒手,而真正有能力处置资产包的人少,“以某地为例,现在就有几个资产包在外面飘,说大也不大,但说小也不小。
“在一个不良资产包里,小到10宗债权,大到百宗债权,单笔债权本息小到几十万元,大到上亿元,其中,可能有1/3最终和解,有1/2乃至2/3也没有太好的和解方式,我们会继续向外转让。”蔡高韵说。“比如,一个包本息10亿元,我们4亿元本金买下,3年回收6亿元,实现了回报率,也有可能连4亿元的本金都收不回来,这就是不良资产处置行业高不确定性的特点,但批量收购也有好处,即可以分散风险。”蔡高韵说。
“前些年我从某银行手中收购一批车辆,当时,这批车辆是债务人以物抵债的形式偿还银行借款,车辆总的价值4000万元,我们500万元就拿下来了,银行也逼着我们赶快过户,过户之后,我们就着手处置这批车辆,没想到的是,这批车辆中,几乎每辆车都有高额的违章罚款,就以捷达车为例,一辆8万块的捷达就有3万~4万元的违章,最后,我们每辆捷达只卖2.5万~3万元,平均每辆车亏几千元。”李智楠说。“被银行坑了。”他总结道。
蔡高韵说,他曾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手中收来一个不良资产包,本金12亿元,最终成交价格为4500万元,也就是三四分钱的包,结果到法院申请执行的时候才发现,法院早就出具了执行终结裁定书。
“我们当初查看卷宗时,对方只提供了中止本次执行的裁定书,却没有出具终结本案执行的裁定书,我们去找资产管理公司评理,他们承认自己也是被银行坑了,因为当初批量买包做尽职调查的时候仅仅是查看资料,后续又没有实际处置,所以没发现这个问题。”蔡高韵说。
不良资产处置行业的高回报正是缘于对于资产本身的高识别性和价值的高波动性,这对于买包的人的自身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李智楠津津乐道的是自己2013年从某银行手中购买的一笔单宗债权,该笔债权本息9000万元,5·5折到手,抵押物包括150套商品房、车库和两层商铺。
如今,在“不良”高企、报表修饰的压力之下,各银行都提升了对于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加速清收,加大核销。在不少银行的网站主页上,资产处置公告也是紧锣密鼓地对外发布。比如,在广州农商行的主页上,7月22日该行发布了一则《债权转让意向公告》,拟对持有广州市宏都房地产有限公司贷款债权进行公开转让;7月28日又发布了一则《债权转让竞价公告》,拟对持有的广东省信托房产开发公司贷款债权进行竞价转让。此前,有不良资产处置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总结到,银行资产包的质量有规律可循,比如,5月和11月的包质量不好,因为处于半年报和年报的前夕,而半年报和年报过后的8、9月和1、2月份则会出来一些好包。
对于这种说法,业内看法不一,“应该没有规律可循吧,这要看银行的处置节奏。”蔡高韵说。
记者近期在采访不良资产处置行业时发现,在业内,曾经存在一种更加隐秘的玩法。“我们叫作‘买肉搭骨头’,比如,银行和我私下约定,购买一宗债权的同时,还要搭上另外一些债权作为条件,而搭上的债权,几乎肯定是收不回来的,之所以要搭上这些债权,是银行要加快核销。”李智楠说,在自己的成本收益核算中,这些搭来的骨头,就算是成本了。
财政部此前发布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设置了严格的贷款核销条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将导致无法核销,银行在实际处理不良资产时,遇到的情况往往千差万别,甚至会出现难以核销的情况。
“比如说债务人或担保人死亡,继承人肯定不会继承债务,但如果银行让继承人放弃继承,走法律程序会很麻烦,核销就会出现难度,为了加快处置,银行就和不良资产的购买人心照不宣地把这个骨头搭出去,能够回收的部分算作现金清收,无法覆盖的部分很容易地直接核销了,不至于在账上待着难看。”蔡高韵说。
“银行把债务人所有能处置的都处置了,实在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后,债务人破产清算,这种已经进入损失类的债权,银行就搭出来,搭出来的债权一定是本身核销有困难、流程长或是阻碍银行的核销,所以,就通过‘搭骨头’的方式赶紧把这些呆坏账核销掉。”蔡高韵说。
但“搭骨头”也有“搭骨头”的规矩,“比如,债权本息合计1亿元,卖我5000万元,等于说5折,另外还有5000万元需要核销的‘骨头’,于是就把这个债权做成1.5亿元,卖我5000万元,等于说3折,银行并大分母,但不会降低分子,这样大家都比较好做账。”蔡高韵说。
“你说的这种情况在早些年存在于个别银行,相当于是帮银行买坏账,如今,随着银行不良处置愈加规范化,已经很少有银行这么做了。”另一位不良资产包批量买家张先生听闻介绍的“搭骨头”方式后说。